緬甸簽證/機票visa and tickets

辦理須知

緬甸禪修簽證
辦件天數:7個工作天〈當日下午三點以前收齊證件為一日計算,不含假日,不含證照寄回指定取件人之日期〉
簽證效期:3個月有效停留 70 天
項目 數量 備註說明
護照正本 1 6個月以上有效期之護照
2吋白底彩色照片 1 最近1年內所攝彩色半身、正面、脫帽、五官清晰、白色背景之護照專用相片。
相片中人像不得配戴有色眼鏡及露出牙齒,不遮蓋兩耳輪廓及眉毛,相片不修改且不得使用合成相片,足資辨識人貌。
相片大小為直4.5公分且橫3.5公分(不含邊框),以頭部及肩膀頂端近拍,使人像自頭頂至下顎之長度介於3.2至3.6公分(亦即臉部佔據整張相片面積的70~80%)。頭部或是頭髮不能碰觸到相片邊框(女性長髮碰觸相片邊框下緣情形例外)。
緬甸寺廟邀請函 1 需附英文/緬文寺廟邀請函正本(寺廟負責人簽名)
英文寺廟證明(台灣) 1 內容包括:台灣寺廟之電話、地址以及台灣寺廟負責人簽名(以上資料全英文書寫)
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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